锋: 东湖花园物业10多年了从来没有向广大业主公开物业管理收支账目,而且物业服务偷工减料越来越差。东湖物业伙同原东湖置业开发商把地下人防空间停车位违法打包卖给“东莞市斯德雅财富管理公司”故意哄抬租金。“东莞市斯德雅财富管理公司”就是开发商东湖置业为侵吞东湖花园公共财产而成立挂牌公司。另外,东湖物业伙同开发商东湖置业把地面停车场违法外包(其实也是原开发商的人承包),不投入合理的管理维护,造成东湖花园1500多户业主无法停放车辆,有家不能回。严重侵占了东湖花园业主的公共财产,对东湖住户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困难。恳请政府为民做主,为东湖花园2000多户居民解决因位黑恶势力侵吞东湖业主合法权利而造成的生活困难。
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2.经属地房管所了解:东湖花园并没有地下人防车位,现有地下车位属带产权车位。 3.属地房管所已经督促该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公布小区的账目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物业服务工作。 4.东湖花园属于老旧小区,建议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以更好地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5.涉及物业服务收费问题请向我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