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公安基层派出所: 公安基层派出所聘员与分局聘员工资待遇一样(没有加班费)。派出所分三班,每班24小时,全年无休;分局聘员分3-4个班,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周末、国家法定假期休假。 我想问:第一、一样的待遇,为何基层的工作时长超这么多,从来没有得到应份的加班费?第二、公安分局的聘员类别更改为何每年只有一次,但时间总没有固定下来,今年何时改?第三、职员类别更改有否考虑基层聘员的加分项?
答: 1、关于基层派出所聘员加班费发放情况。根据《东莞市公安局普通聘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公安部门对所有在派出所等性质特殊岗位上工作的普通聘员,按月发放特殊岗位津贴。同时,经咨询有关分局,根据公安工作需要,在派出所工作的聘员和民警一样实行值班轮休制度。 2、关于聘员类别更改情况。根据市编办要求,各单位聘员使用计划按年度进行申报,时间为每年11月初。公安部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逐年申报聘员使用计划,待批准同意后,结合各用人单位的工作需求、聘员变更等情况,迅速对更改类别进行动员部署,并按照更改流程稳步推进落实。 3、关于竞聘第三类别聘员条件加分情况。考虑到第三类别普通聘员编制不足、符合更改条件人数较多等情况,公安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经反复多次征询聘员、用人单位意见建议,确定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择优确定第三类别聘员人选。在竞聘方案中,共设置了工龄、年度考核、职称或学历(位)、获奖情况等四类加分项,其中年度考核是公安部门遵照“倾斜基层、注重实绩”原则进行评定的,这是将基层工作纳入加分考虑范畴的最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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