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麦克: 您好,我想反映一个打工者辞职拿不到工资的问题。我在今年8月2日入职东莞长安珲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任总工程师,双方约定我薪资为两万/月,但入职时公司未给本人办理入职手续,也没发厂牌,入职后也一直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后因公司要求本人签订对赌协议,要本人承担项目风险和,我未同意;后公司又提出降我入职时双方约定的薪资,我未同意,随后在8月26日提出辞职,要求公司结算工资,但珲途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我的工资,直到现在,我的辛苦血汗钱工资一分未拿到。这种情况,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呢?东莞人力资源局可否为我伸张正义,讨回我的工资呢盼回复,谢谢!
答: 因来信人未曾填写入职登记表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等,故存在劳资双方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争议,调解不成。来信人于2016年9月2日向长安镇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该公司支付所欠款项。长安镇仲裁庭庭受理案件后安排在2016年10月11日9:00开庭,目前,珲途公司已经签收了应诉通知以及开庭通知书,但暂未递交答辩资料。长安仲裁庭将会在开庭审理后及时依据查明的法律事实,依法作出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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