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肖先生: ①、小孩在老家读小孩二年级,想转到南城读公办学校有什么手续? ②、居住证小孩就读问题。
答: (1)我市是实施积分制入学的形式,安排随迁子女入读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或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目前,2016年积分入学方案正在修订中,待方案确定后,我局会向社会公布。建议您密切留意2016年积分入学方案以及2016年南城区积分学位供给情况公布,如符合条件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南城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积分插班申请(咨询电话:23126112)。 (2)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01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提出了“……公办学位不能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要的县(市、区),实行随迁子女凭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制度。具体办法由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制订”。目前我市非户籍适龄学生数量庞大,但公办学校学位有限,因此我市从2009年起采取积分制的形式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在省有关政策没有废止前,我市将根据我市现有资源,分批次梯级解决,一方面继续执行积分制入学政策,另一方面实施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政策,扩大随迁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范围,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学校的帮扶,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让随迁子女也可以在民办学校接受优质义务教育。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义务教育问题,我局将尽快向广东省教育厅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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